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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红坊农机加油站等6家企业: 我委于2010年3月2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更改或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市新罗区红坊农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吴军峰。 二、同意福建金太阳石油产品有限公司(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高建雄。 三、鉴于许文治将其拥有南安市丰州镇石砻联丰加油站的股权转让给傅子生,同意注销许文治和傅子生共同拥有的南安市丰州镇石砻联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53305),并核发傅子生的南安市丰州镇石砻联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傅子生,地址为南安市丰州镇石砻省道307线42公里20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四、鉴于丁聪伟将其晋江市新塘七一加油站转让给陈英河,同意注销丁聪伟的晋江市新塘七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53532),并核发陈英河的晋江市新塘七一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陈英河,地址为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杏坂社区(七一路边),经营品种汽、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上述同意核发或变更证书的企业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