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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函[2010]34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3
【实施时间】 2010-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1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蔬菜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通知

各地级市以上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近日来,受异常天气等因素影响,我省蔬菜价格持续高位,部分品种波动幅度较大。蔬菜是群众生活必需品,稳定蔬菜价格有利于减轻群众负担,稳定通胀预期,促进社会稳定。各地要加强蔬菜市场价格监管,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蔬菜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各地要密切关注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市场巡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向社会发布蔬菜市场价格信息,引导蔬菜种植和市场购销。
  
  二、加强市场调查巡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涉及蔬菜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价格与收费的监管,一旦发现价格大幅度波动等市场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原因,第一时间上报,并会同财政、交通、农业、经贸等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降低蔬菜生产、流通成本,减轻蔬菜经销企业和经营商贩的负担,稳定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因价格波动引发社会不稳定。
  
  三、努力保障市场供应。各地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持蔬菜生产与物资的调运工作。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蔬菜的生产和流通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补贴。
  
  四、妥善安排好相关群体生活。各地要积极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反映蔬菜价格上涨情况及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采取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或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等多种方式化解蔬菜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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