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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法[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5-10
【实施时间】 2010-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1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现将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10〕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和领导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二、收集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文件资料,按时间进度、步骤安排,做好动员部署、自查、总结等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自查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局普法办。
  
  三、按照全国普法办工作安排,今年国家局将开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通知另行下发)。请在普法检查验收中,注意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总结工作。
  
  联系人:姜海雯罗杰
  
  电话:010-88331429、1439
  
  邮箱:jianghw@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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