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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地税函[2010]160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函

[接上页]

  三、目前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区地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没有配套节能改造经费,导致各级地税机关节能改造滞后。
  
  (二)编制问题,目前全区地税系统在节能减排岗位上没有专职人员,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三)各级地税机关节能工作存在较大的不平衡和差异性,机关干部节能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五)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影响了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普及。
  
  以上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一是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机关节能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深化机关干部的节能意识。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机关节能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能耗定额制度,并进行网上公示、领导审定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公共机构能耗的管理。三是尽快建立全区地税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常研究节能减排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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