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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47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着力”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0]7号),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能力提升,着力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围绕构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和构筑“三个高地”,狠抓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共实施各类工业项目665项(不含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总投资9136亿元,占全市各类项目总投资的1/2,其中:全市工业重大项目六批共120项,总投资5737亿元;区县重大工业项目五批共352项,总投资2194亿元;其他技术改造项目193项,总投资1205亿元。与此同时,先后分四批推出了总投资368亿元的80项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引进了近30家国家级科研院所落户天津建立研发转化基地。通过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支撑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保持全市大发展的良好态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天津真正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全市要进一步加强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低碳绿色循环经济,推动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升级,努力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走在全国前列。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组(以下简称推动组)。组长由副市长王治平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志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李朝兴、市科委主任李家俊、市农委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张国庆担任。推动组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国防科工办、市中小企业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组成。
  
  (一)推动组主要职责。
  
  1. 定期召开分析调度会,研究确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重点,检查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2.深入项目现场检查,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
  
  3. 深入重点地区、企业和科研院所走访洽谈,组织重大专题招商活动,引进新的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
  
  (二)推动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 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从项目签约开始,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督查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进度节点如期推进。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负责全程跟踪服务,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已经建成的项目,负责协调解决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负责帮助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促进尽快开工建设。
  
  2. 组织策划引进新项目。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瞄准中央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地方知名企业和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地方重点院所及重点高校,确定重点目标,组织安排走访洽谈,主动策划引进新的工业和自主创新项目。加强对重点在谈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洽谈进度,争取项目尽快签约。在此基础上,筛选确定发布工业和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实施计划。
  
  3. 合理确定项目空间布局。根据项目和产业类型,结合各区县和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现有的产业基础,本着促进产业聚集、形成产业集群、完善产业链条的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布局。
  
  (三)推动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1.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2. 市科委负责全市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及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人才工作。
  
  3. 市农委负责组织统筹有关区县工业和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
  
  4.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石化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5. 市国防科工办负责全市军工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6.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区县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31个区县示范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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