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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2006年我市开展了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各县(市)区、开发区的高度重视,预防接种门诊的硬件水平和工作质量显著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市根据计划安排开展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创建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建设标准》(见长卫疾控发〔2009〕18号)和《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验收标准(试行)》(见附件),5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向市卫生局疾控处提交推荐表(见附件)。各城区推荐2-3家,4个开发区各推荐1家,外县城镇内预防接种门诊推荐1家。 二、市卫生局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根据推荐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但有条件整改的,市卫生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进行二次验收。 三、 市卫生局7月中下旬对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公布示范门诊名单。 附件:1、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验收标准(试行) 2、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推荐表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附件1: 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验收标准(试行)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吉林省预防接种单位(门诊、点)标准》以及《吉林省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标准。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除到达《吉林省预防接种单位(门诊、点)标准》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房屋要求 (一)交通便利。 (二)房屋面积不低于100平米,一、二类疫苗要分室接种,卡介苗设专室接种,有条件的要设立幼儿游乐区。 (三)布局合理、装饰温馨、无障碍设施、地面防滑处理等人性化设计。 二、设备器械 (一)配备足够的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二)饮水、洗手等卫生设施完善。 (三)舒适、足够数量的座位供家长及儿童候诊和留观。 (四)配备电视机、影碟机、宣传栏等宣教器材。 (五)信息管理设备先进,办公设施完善。 (六)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能够满足异常反应处理需要。 三、工作人员 (一)持证上岗,人员结构合理。 (二)统一着装,整洁、大方。 (三)服务周到、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四、制度建设及日常工作 (一)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并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样式统一。室内张贴或悬挂工作人员职责,行政区划图,适龄儿童数,宣传资料,一类、二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要在明显位置公示一类疫苗免费和二类疫苗收费标准。 (三)建卡、建册,例会、培训,宣传,预约登记,数据录入,档案管理、异常反应监测、处理,院内感染控制等日常工作规范。 (四)各种报表及时、科学、准确。 (五)疫苗、注射器材、冷链的管理符合相关要求。 五、投诉的处理 (一)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知情同意书制度。 (二)五年内无接种事故。 (三)投诉率低,并能够妥善处理。 (四)家长满意度高。 附件2: 长春市预防接种示范门诊推荐表 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公章) 年月日 接种门诊名称 地址 辖区人口 使用面积 (M2) 一、二类 疫苗是否分室 房间数量 冰箱数量 五年内有无接种事故 三年内处理投诉数量 工作人员数 医生 护士 医生 护士 医生 护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