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甬土资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国土资局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及相关任务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领导:何国强
  
  主要责任部门:城中村改造办
  
  6、完成农房改造建设2.5万户。
  
  责任领导:周力丰
  
  主要责任部门:利用处
  
  7、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00公里。
  
  责任领导:王乐年、周力丰
  
  主要责任部门: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
  
  8、完成城区内河整治107公里。
  
  责任领导:李千火、何国强
  
  主要责任部门:储备中心、法制监察局、城中村改造办
  
  9、完成城市供水环网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25万吨。
  
  责任领导:王乐年、周力丰
  
  主要责任部门:耕保处、规划处、利用处
  
  10、完成屋顶山塘整治15座。
  
  责任领导:王乐年
  
  主要责任部门:土地整理中心
  
  (四)《关于印发2010年度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任务分解
  
  1、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责任领导:周力丰、王乐年
  
  主要责任部门:利用处、规划处、耕保处
  
  2、会同各区政府(或管委会)做好保障房源建设用地的选址、征地拆迁,优先落实保障房源建设用地指标,并积极做好土地报批工作,有效落实建设用地。具体确定海曙区、江东区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房源建设用地地块,并做好土地报批工作。
  
  责任领导:王乐年
  
  主要责任部门:规划处、耕保处、征地办
  
  3、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保障房源建设用地的报批和落实工作。督促鄞州区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蒲家地块和陈婆渡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用地的征地拆迁和供地,在年底前完成二期用地的土地报批工作。
  
  责任领导:王乐年、周力丰
  
  主要责任部门:耕保处、征地办、利用处、规划处
  
  4、落实非成套房土地储备地块的启动改造工作,并承担改造资金。
  
  责任领导:李千火
  
  主要责任部门:储备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责任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掌握工作落实进度、质量和效果,及时督促检查。对重大事项要亲自研究部署抓落实。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涉及本部门的任务负起直接责任,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要注重配合协调。对于牵涉多个责任部门的事项,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余为配合协助单位。牵头负责单位要勇于负起责任,对该项任务负总责,配合协助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互相补台,主动协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要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处室和配合协助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切实、管用的细化措施,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
  
  四是要抓好工作落实。要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效率,明确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一○年五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