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开展对寄宿制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经费公示制,确保资金安全。 4.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卡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卡的管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的监督检查;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5.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政府专项资金、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度资金的实时监控;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民政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制度;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县、州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阿纠〔2009〕9号)安排,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县、州级各部门要按照评议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评议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问题存在的原因,对症下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县纠风办要加大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今年州纠风办将围绕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维护藏区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从“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在州级机关开展政风行风民主测评,为藏区“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州级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县、州级各部门要站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纠风专项治理责任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各县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同时各县要加强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四)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为推动纠风工作,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州纠风办今年将建立纠风工作“三卡”制度,即:《纠风工作问题提醒卡》、《纠风工作违纪告知卡》、《纠风工作跟踪督办卡》,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行为时,予以及时提醒或告知,并督促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