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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8.参加或者列席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涉及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的经济管理决策会议; 9.组织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10.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实施; 1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公布审计结论性文件,但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事项除外; 12.对本单位有关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另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可以在法律和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责令改正、通报、警告、收缴违规资金等处理、处罚权。 (三)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后实施; 2.根据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选派内部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 3.实施审计前,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可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4.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审阅、监督盘点、函证、计算、调查询问等方法实施审计,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5.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当提出审计组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的意见,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定后,形成审计报告; 6.审计报告应当对审计事项、审计结果作出评价,提出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审定批准后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对其中需要限期纠正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同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 7.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报告中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 8.对已办结的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并加强管理。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内部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意见,对审计决定或者审计报告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属单位提出申诉,该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答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董事会、股东会等权力机构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重视并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结果。要保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其依法独立实施审计,保证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重视和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持续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政策理论和现代审计技术方法。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岗位资格、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要对当地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要指导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指导和监督职责,制定完善指导和监督的配套制度,创新指导服务理念,拓宽指导服务渠道,提升内部审计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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