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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4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发票电子信息的采集和利用,促进以票控税,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电脑版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将从5月份起全面推广使用电脑版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机打发票)。
  
  一、推广应用机打发票的范围:
  
  1、流转税以营业税为主,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2、流转税以营业税为主,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核定的月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二、如何申请使用机打发票。
  
  凡符合机打发票推广使用范围的纳税人及推广范围之外自愿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购买电脑版发票的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放电脑版发票,并从浙江地税网站免费下载统一的税务机关电脑开票软件后,就可以开具电脑发票了。
  
  申请使用电脑版发票的纳税人在使用前必须配备电脑和票据打印机,并开通“英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以便接收税务机关的发票发售信息及开票数据的上传。
  
  三、如何进行发票开票数据的上传。
  
  纳税人使用统一的开票软件开具发票后,需要将发票的开票明细数据上传税务机关。上传通过开票软件操作,纳税人必须开通“英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开票软件对发票数据上传设置了“实时上传”和“限时上传”两种。“实时上传”指用户开具一张发票后立即将发票信息通过开票软件上传税务机关,用户需要在连接因特网的情况下才能开具发票,若不上网或网络连接不通导致数据无法传递,则用户无法继续开票,“实时上传”自动进行,用户填写发票内容后,点击“发票打印”软件会自动将开票内容上传至税务机关。“限时上传”可在税务机关设置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发票,若超过期限则需先“上传”之前开过的发票信息,上传成功后软件自动解除限制,用户可继续开票。
  
  根据省局文件规定,旅游业和广告业纳税人必须使用“实时上传”,即在连接网络的状态下开一张发票上传一张发票信息(点击“发票打印”软件会自动上传);其他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数据上传,目前规定的期限为7天。
  
  四、推广使用机打发票的配套措施。
  
  1、从2010年3月1日起新印制的所有手工发票面额缩小为佰元版(小写为拾,大写为佰),定额票取消100元(不含)以上的面额版;原大面额的手工票和定额票库存用完为止。
  
  2、具名发票每次申请印制数量单一票种必须在2万份(含)以上(旅游、体育馆等门票除外),印制式样、规格原则上应和统一发票相一致,同时手工发票票面额应为百元版(小写为拾,大写为佰),定额票面额不超过100元(不含)。
  
  3、严格控制发票使用量。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和发票已失效逾期未缴销、发票未失效但超过365天未缴销和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
  
  五、关于统一电脑开票软件。
  
  开具电脑版发票,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的开票软件。开票软件免费下载使用(下载网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http://www.zjds.gov.cn)。对软件的使用,税务机关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手册和视频演示光盘,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免费索取,也可在本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培训手册和视频演示内容,需要参加培训的可在5、6两个月份拨打12366服务热线报名,接受免费培训。
  
  六、对推广电脑版发票及开票软件运行中有疑问的,可拨打税务机关服务热线12366,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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