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10]83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请示》(佛价〔2010〕39号)悉。按照同一电厂实行同一上网电价的原则,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不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743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脱硫电价按省物价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73号)的规定办理。
  
  
二○一○年五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