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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科技厅
【发文字号】 甘科计[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5-06
【实施时间】 2010-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省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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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转制院所、企业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
  
  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科技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增强技术辐射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重要平台。省级科技厅将依托转制院所和企业开展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瞄准国际高技术前沿、针对产业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才;加强行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储备。按照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要求,研究制定适用于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考核与评估细则。
  
  (四)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的考核与评估,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建立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障重点实验室健康高效运行的基础。要依据《甘肃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研究制定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细则,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工作,规范、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通过定期评估等形式,对省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有进有出,促进重点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高标准和高质量。建立省重点实验室退出机制,按照《甘肃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两次评估不合格的,不再列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五)设立甘肃省杰出青年基金,为省重点实验室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人才群体
  
  要把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作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设立甘肃省杰出青年基金,加大对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群体,全面提升省重点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加大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同时实验室可以通过设立开放基金,采取灵活政策,积极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措施,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实验室进行实质性的合作研究,促进实验室的研究工作同国内外研究前沿接轨。
  
  (六)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稳定增加政府资金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投入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有较大突破。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多渠道增加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积极吸纳民间资金,引导企业资金对重点实验室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室充分挖掘依托单位自身资源自筹经费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部分装备通过升级改造,参加协作共用或共建共用的方式解决,政府资助的经费应主要用于购置实验室关键设备上,改善实验室的科研环境和科研手段。
  
  (七)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是实现省重点实验室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对省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加强省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它科技规划、计划的协调与衔接。省重点实验室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有战略眼光和长远观点,深入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特点、发展趋势和规律,深刻理解省重点实验室的地位、使命和价值,通过政策引导,为科学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活动评价制度。对在省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要有利于促进创新,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青年人才的成长,有利于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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