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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琼卫办妇社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5-17
【实施时间】 2010-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六一”儿童健康体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现将《海南省“六一”儿童健康体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六一”儿童健康体检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更好的开展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确保我省2000-2010年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相关目标达标,保障我省婴幼儿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定于“六一”期间开展0-6岁儿童健康体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体检对象
  
  0-6岁海南户籍儿童及0-36个月流动儿童。
  
  二、体检经费
  
  (一)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经费开展0-36个月儿童免费体检。
  
  (二)3-6岁儿童按5元/人的最低标准积极争取市县政府予以专项补助或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予以解决。
  
  三、体检内容
  
  (一)必检项目:身高(身长)、体重测量和实验室血红蛋白测定,并根据年龄别身高(身长)、年龄别体重和身高(身长)别体重进行生长发育监测。
  
  (二)选择项目:各市县在必检项目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体检服务包(建议参照《海南省0-6岁儿童系统管理保健手册》体检内容开展健康体检)。
  
  四、体检时间
  
  2010年5月-6月
  
  五、组织管理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进入实施的终末阶段,为了保证目标顺利达标,各市县必须充分认识到这次儿童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制订工作计划与措施,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六一”期间0-6岁儿童健康体检工作落到实处。
  
  六、实施流程
  
  (一)培训先行:各市县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儿童保健技术人员培训班,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地区定点单位体检人员培训工作,严格规范体检。
  
  (二)分片包干:各市县卫生局将辖区内托幼机构及散居儿童进行分片,并指定定点单位分片包干。各定点单位必须抽调业务技术精湛、服务态度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组成体检队伍,合理的安排检查时间和参检人数,规范体检流程,确保体检质量,积极做好参检登记和后续服务。
  
  (三)宣传发动:联合当地妇儿工委、教育、宣传部门,采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动员广大儿童积极参加健康体检。
  
  (四)体检流程:
  
  1.定点单位根据片区托幼机构及散居儿童分布,提前一周告知当地村(居)委会和托幼机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体检通告,尽量要求参加体检的儿童自带《海南省0-6岁儿童系统管理保健手册》。
  
  2.定点单位按体检内容有序落实7岁以下儿童体检工作,将结果如实填写在《海南省0-6岁儿童系统管理保健手册》,托幼机构以汇总报告单形式反馈体检结果;当场填写体检登记表(见附件),后由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或定点单位将体检信息录入指定网址(网址名\用户名\密码另行通知)进行评价。
  
  七、质量控制
  
  (一)省卫生厅将组织专业技术指导小组对各市县体检工作进行省级质量控制,规范操作流程,复查体检结果,通报体检工作质量并提出整改措施。
  
  1.体检质控:每市县随机抽取1至2个乡镇,现场检查体检设备、操作程序及表、册填写等情况,复查当日5-10%的体检儿童,诊断符合率达到80%。
  
  2.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体检登记表及《海南省0-6岁儿童系统管理保健手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二)各市县卫生局对片区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及时通报质量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体检工作。
  
  1.体检质控:现场检查体检设备、操作程序及表、册填写等情况,复查当日5-10%的体检儿童,诊断符合率达到80%。
  
  2.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体检登记表及《海南省0-6岁儿童系统管理保健手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八、其他
  
  请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次儿童健康体检工作小结报送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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