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文字号】 湘防办字[2010]60号
【颁布时间】 2010-05-14
【实施时间】 2010-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运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防办:
  
  进入主汛期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受强降水影响,遭受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据省气象台预报,5月13日至18日,我省将进入新一轮降雨集中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防汛工作的部署和省应急办《关于切实做好新一轮强降水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应急办〔2010〕6号)精神,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汛期内,各级人防部门除按照湘防办字〔2010〕56号文件要求做好人防系统自身的防汛工作外,要充分运用人防战备资源积极参与本地区的防汛抗灾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参与防汛抗灾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推进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意见精神,以当前正在开展的防汛抗灾工作为载体,主动融入公共应急体系,在为民解难、为政府分忧的同时,检验人防部门的应急救援能力,树立人防部门形象。各级人防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警备,成立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筹备、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战备值班,确保一旦有事能拉得出、用得上。
  
  二、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发挥应有作用。各级人防部门在参与防汛抗灾工作中,要立足现有的应急能力和条件,结合防汛抗灾工作特点,根据需要和可能,因地制宜采取应对措施。一是积极利用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特别是机动指挥所为防汛抗灾提供指挥平台,充分利用人防通信站专业人员和人防有线、无线通信网络、装备为防汛抗灾提供应急通信保障。二是积极拓展防空警报的防灾功能,加快技术改造,经政府授权,可在城区和其它危险地段利用固定和移动升降式警报器发送防汛警报信号。三是积极开展应急物质储备,有条件的市、县可适量储备帐蓬、棉被、雨衣等应急物质。四是认真组织防汛抗灾突击队伍,发挥人防干部职工和人防专业队伍的作用。五是充分利用人防宣传教育资源及时通报汛情,开展防汛救灾知识技能教育。六是积极开展帮扶救灾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帮助和指导受灾地区搞好生产自救,在灾民安置救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要及时上报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汛抗灾,推进防空防灾相结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地参与防汛抗灾的情况,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经验,为全省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渡汛贡献力量。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