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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局关于办理出境旅游领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旅发[2010]60号) 各出境游组团社: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以及近期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出境旅游领队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出境旅游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合理控制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数量 根据各出境游组团社上一年出境组团数量、人数等实际情况,从确保各组团社正当出境旅游业务实际需求出发,避免出现“乱办证、滥发证”现象,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合理控制各组团社办理领队证人员的数量。 二、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感强; (三)必须是出境游组团社的工作人员(以劳动合同为准); (四)经过出境游组团社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五)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六)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三、申办出境旅游领队证的工作流程 出境游组团社按照相关法规及条件对申请领队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并直接向省旅游委行政审批办提请办理所属旅行社人员的出境旅游领队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填写《出境旅游领队证申请、换发登记表》1份; (二)组团社举办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业务培训班对拟办领队证人员进行培训; (三)组团社负责人对拟办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办理意见; (四)由组团社统一到省旅游委行政审批办(省政务中心旅游窗口)申报; (五)省旅游委审批办受理后根据该社出境组团情况以及已办领队证人员数量等合理控制审批; (六)在办理时限内告知出境旅游组团社审批结果; (七)由组团社统一办理领取《出境旅游领队证》手续。 领队证有效期3年,到期后由出境组团社根据业务需要确定是否换发新的领队证。 四、加强领队人员的管理 各组团社要严格按照《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对所属领队人员的管理,不断对领队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五、开展领队人员的年审工作 各组团社每年底要将所属出境旅游领队人员按姓名、编号、是否在岗(调离)、是否培训、领队数量、是否胜任等进行年审,并把年审情况报省旅游委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建立领队人员的管理档案,对所属出境旅游领队证人员实行电子档和实体档双重管理。 六、严格执行办证纪律 按照《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组团社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弄虚作假,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社警告、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取消组团社资格等处罚。办证中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