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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浙江省著名商标延续确认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申报商标的《商标证》复印件; (4)原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6)延续确认商标变更或转让的相关证明; (7)提供电子版的延续确认商标标识(市工商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以“打印件”方式填报,字体为“宋体五号”。尽量保持本表格的现状。 3、全册材料不得使用影印件。 附件4: 2009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申报(延续确认)汇总表 市 金额:万元 序号 申 报 商 标 商 标 标 识 商标注册证号 注册(转让)时间(年/月/日) 类别/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项目 企 业 名 称 注册资金 销售额 净利润 税收 三年广告 投放总额 地区/ 县(区) 省级以上获奖荣誉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备注:1、标题为“黑体1号加粗”,项目标题为“宋体5号加粗”,其他所有字体均为“宋体5号”,正文段落行距为1.5倍,统一以Word表格上报,本表可直接复制。 2、为便于牌匾和证书的制作,“类别/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项目”中的申报认定商(产)品项目不能超过3个;“地区”目录细化到县(市、区)。 3、汇总表请从商标第1类开始排序。 4、关于商标标识LOGO在表格中的插入:打开word相应文档,在菜单中选择“插入”→“图片” →“来自文件” →弹出相应对话框,点击“我的电脑”,查找相关图片,最后点击“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