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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城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省城综治委[2010]5号)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省城,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努力消除不安定隐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维护稳定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社会做贡献。 通过排查整治,有效加强管理力量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为社会的经济发展、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卫生系统社会治安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学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守清党委副书记 商广喜副局长 温跃春副局长 安鲜萍纪委书记 马秉权副局长 刘振保副局长 张丽萍副局长 袁琳助理调研员 胡亚书助理调研员 成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负责日常督导检查,并协调各相关处室做好市直卫生系统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 三、扎实开展对社会治安的排查工作 (一)医院内部治安管理情况。各单位建立健全治保会、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医院内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情况。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情况。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情况。落实防范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情况。 (二)医院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各单位对宿舍区、出租房屋等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防止违法犯罪分子隐匿其中。经常分析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 (三)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各单位要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充分发挥太原市仲裁委员会医事调解中心等中介组织作用,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 四、排查方法 各单位要进行地毯式排查,真正把问题底数摸清、摸全、摸透。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和掌握突出治安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群众反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承担直接责任,亲自动手,深入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专(兼)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装备,确保发挥作用。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和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有序发展壮大治安楼栋长、治安巡防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群防群治人员的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有条件的单位以及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推广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为主的技术防范措施。 (三)加强责任考评。要严格督导检查,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特别是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散、工作不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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