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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住建抗[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9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72号)
  
  苏州市公安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4月29日对你单位报审的 “苏州市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市区 “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公安局“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地下室顶板应符合嵌固端的构造要求,室内外高差处应采取措施保证水平力的传递。
  
  2.主楼核心筒外围墙体在底部加强区范围内,应按约束边缘构件设计。
  
  3.转换桁架应作专门分析,钢骨柱应设过渡层。
  
  4.应急指挥中心转换层宜按 竖向不规则及水平转换构件进行地震力放大计算。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王伟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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