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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72号) 苏州市公安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4月29日对你单位报审的 “苏州市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五月七日 附件: 市区 “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公安局“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地下室顶板应符合嵌固端的构造要求,室内外高差处应采取措施保证水平力的传递。 2.主楼核心筒外围墙体在底部加强区范围内,应按约束边缘构件设计。 3.转换桁架应作专门分析,钢骨柱应设过渡层。 4.应急指挥中心转换层宜按 竖向不规则及水平转换构件进行地震力放大计算。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王伟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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