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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10-05-07
【实施时间】 2010-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7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组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好《山西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做好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4、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5、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6、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7、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与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8、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的活动通知》和省、市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化“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9、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10、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1、加强法制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标语,利用网络、版报、信息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1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16、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并不断调高保障标准。
  
  1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18、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中下旬,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5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迎接检查。6月份,各单位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组检查准备。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五一节,各单位要积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典型。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验收,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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