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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物价检查行政编制99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党总支书记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 (二)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负责全市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成本调查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