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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一批县级医院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县乡村计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力争城市、农村婚检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启动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推进南宁中国-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民族药质量标准研究,积极推进以壮药为重点的民族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广西药用植物园升级改造,尽快打造成为世界级药用植物园。 大力发展文化、新闻出版、体育事业。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国家自然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抢救性文物等保护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广西城乡建设规划展示馆、铜鼓博物馆、美术馆等自治区重点公益设施建设。加强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家书屋、社区书屋、乡村流动书店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布局建设一批县乡级体育场(馆),推进广西训练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在建成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启动二期建设。 切实加强扶贫开发。进一步用好以工代赈等资金,支持贫困县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道路、小型水利、基本农田、小流域治理、草山草坡等工程建设。抓紧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规划及工作方案,整合各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支农资金,主要支持可容纳较多贫困地方劳动力人口的项目。全面落实国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快实施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探索教育移民新模式。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会战,新解决3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沼气池建设工程,新建16万座沼气池。深入实施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计划,全年实现11万人脱贫。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新增廉租住房2.2万套以上;新增租赁补贴2.3万户,租赁补贴达到8.7万户;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15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超过150万平方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茅草房改造和渔民安居工程,力争年内完成35个县10万户的改造任务。完成735个村屯的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 实施为民办十件实事。重点在教育惠民工程、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社会保障惠民工程、文化惠农工程、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千万亩超级稻种子补贴工程、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工程、“放心肉”工程等方面继续为民办一批实事。 (九)不断提高经济综合管理水平 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更加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及市场变动趋势,认真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密切跟踪我区经济走势,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对文件明确的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对接,强化贯彻的督促检查,争取尽快落实到位。组织力量编制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以及一批重点专项规划。制定出台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实施管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更多地争取把涉及我区产业布局、项目、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继续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认真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实行非税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密切关注国内商品价格、资本价格以及国际商品价格变动对我区物价水平的影响,加强对价格尤其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测,完善价格调控手段,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对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非法经济活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争议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健全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