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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7
【实施时间】 2010-0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创新招商方式,在提升招商实效上有新突破。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招商工作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工商联、商会等组织机构的友好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市政府驻重(庆)办、广(州)办、上(海)办、北(京)办及我市大型企业驻外办事机构的优势,利用外地商会平台,探索建立招商工作互动机制,力争在定点招商方面有新起色。二是注重招商实效。采取小分队招商、中介招商、以商(企)招商、定点招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三是认真筹办招商推介活动。抢抓贵阳至广州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在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和成渝经济圈宣传遵义及各县、区(市)的投资优势,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推介活动,展示遵义形象;邀请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到遵义考察、观光,洽谈投资项目,争取更多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遵义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落户遵义。各县、区(市)政府要加强开展活动前、后的信息反馈,市级招商引资工作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县、区(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提升各类招商活动实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在招商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一是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研究。市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招商引资工作,并检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招商工作的经验,查找差距,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招商工作的主要问题,务求招商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招商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招商干部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胸怀全市发展大局、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想招商会招商”的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三是正确面对机构改革。切实做到机构改革期间和机构改革实施后,各县、区(市)政府有分管领导直接抓招商工作,有具体部门从事和管理招商工作,有队伍和必备办公条件继续推进招商工作。四是加强招商统计信息工作。市、县两级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招商统计和信息工作。统计工作要及时、准确、真实,信息反馈要注重时效,以利于改进和推动工作。
  
  请各县、区(市)将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电话:3119012)。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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