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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3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宁波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宁波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宁波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41号)精神,结合2009年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经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09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一、引进内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江东区政府
  
  银奖:象山县政府、北仑区政府(包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铜奖:鄞州区政府、江北区政府、海曙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二、引进内资重大项目奖
  
  象山县政府、鄞州区政府、海曙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镇海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三、引进内资工作鼓励奖
  
  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奉化市政府、宁海县政府、镇海区政府、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经合办
  
  四、引进内资工作优秀服务奖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合办、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会展办、市外经贸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旅游局、市贸易局、市公安局、市审管办、市工商联、宁波经促会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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