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6
【实施时间】 2010-0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黔府办发〔2010〕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06〕4号)要求,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并在加强沟通、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政府工作作风的转变。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考评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82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2009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地区和部门要学习先进,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优质服务,高效工作,努力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快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9年度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
  
  省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0个)
  
  贵阳市人民政府 遵义市人民政府 铜仁地区行署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委
  
  省人口计生委 省林业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物价局 省国税局
  
  二、先进个人(20名)
  
  孔京棣王竹韦波卢金平白明彦
  
  龙建芳龙明光刘克招朱湖李艳
  
  杨应权孟余生欧阳斌赵文献夏文强
  
  袁杨黄毅黄新云潘恒书潘韬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