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方面,统筹安排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另一方面,着重抓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重点工作,力求在解决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 附件: 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对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张永刚;责任部门:住房保障处、计财处。 二、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领导:张永刚;责任部门:房产处、行政执法监察局、监察室。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张永刚;责任部门:公积金监管处、监察室。 四、纠正党政机关违规集资建房及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永刚;责任部门:住房保障处、监察室。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责任领导:张永刚;责任部门: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六、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整治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 责任领导:庄严;责任部门:规划处、监察室、行政执法监察局。 七、开展对建筑节能减排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庄严;责任部门:科技处、城建处、墙改办。 八、加强对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杨占报;责任部门:村镇处、计财处。 九、加强对“三供两治”工程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杨占报;责任部门:城建处。 十、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杨占报;责任部门:计财处、监察室。 十一、抓好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和“行风回音壁”。 责任领导:杨春敏;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各相关处室。 十二、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监督。 责任领导:杨春敏;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人教处、计财处。 十三、抓好制度建设,督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落实。 责任领导:杨春敏;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十四、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测评。 责任领导:杨春敏;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人教处。 十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李文芳;责任部门:建管处、规划处、房产处、行政执法监察局、监察室、招投标总站、质量站、安全站。 十六、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李文芳;责任部门:招投标总站、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