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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4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2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排难而进,奋力争先,圆满完成了年度交通工作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交通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余庆县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
  
  凤冈县人民政府 仁怀市人民政府
  
  绥阳县人民政府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遵义公路管理局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农行遵义分行 遵义商业银行
  
  工行遵义分行 遵义市公安局
  
  遵义市林业局 遵义市审计局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实现我市交通建设跨越式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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