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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函[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泸市府函〔2010〕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9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开展了生育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了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狠抓了各项工作落实,成绩突出,全面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办法(试行)》(泸市人口领〔2009〕3号)和《泸州市集中开展生育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泸市人口领〔2009〕4号)精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9年度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结果
  
  一等奖:合江县、龙马潭区、纳溪区、江阳区、古蔺县、泸县、叙永县。
  
  二、2009年度市级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结果
  
  一等奖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市政协人资委
  
  市直机关工委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规建局 市林业局
  
  市卫生局 市广电局 市国资委 市公安局
  
  市总工会 市妇联 市人口计生委 市农机局
  
  市工商局
  
  二等奖
  
  市地税局 团市委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
  
  奖励办法和标准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2010年2月10日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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