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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十大工程等的通知

[接上页]

  8.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实施防汛应急工程20项,完成前崔等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兴岛、花园口)完成龙王塘、洼子店、大梁屯及卧龙、北大河、鸽子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大郑、登沙河防潮堤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金州、庄河)完成碧流河水库枢纽工程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9.水质安全监(检)测工程。加强水源地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水质信息,建立健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安装水质检测设备,全面按照国家新制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实施水质检测,完成城市供水水源水质在线监测预警系统规划,保障水源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0.城乡节水工程。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对全市节约用水情况实施考核,完成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低5%的指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审批程序,城市地下水开采控制在500万立方米;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安装使用节水器具1万套。(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完善节水灌溉自动化系统,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其中:喷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管道灌溉1.5万亩、渠道防渗2.5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完成灌区渠道节水改造10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8万亩。(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瓦房店、普兰店、庄河)
  
  2010年造林绿化十大重点工程
  
  1.道路绿化工程。绿化道路800公里,面积3.98万亩,植树1243万株。重点建设滨海大道(二期)绿化工程、土羊高速公路绿化带、长兴岛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带、开发区金七线绿化带、庄河疏港路绿化带、旅顺口郭水路绿化带和普兰店莲城大道绿化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2.村屯、园区绿化工程。绿化村屯和工业园区116个,植树1078万株。其中,建设金州石河村、旅顺刘钟村等绿化村110个;绿化瓦房店松木岛、普兰店海湾、金州登沙河等6个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3.水源涵养林工程。围绕洼子店、刘大、碧流河、英那河等重要水源地,建设水源涵养林5万亩,植树1551万株。(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普兰店、庄河)
  
  4.荒山造林工程。沿滨海大道、沈大、丹大高速公路,绿化荒山5万亩,造林株数1471万株。新建千亩以上荒山造林工程14处。(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5.河流绿化工程。绿化已治理的河流300公里,植树356万株,面积1.2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高新园区)
  
  6.海防林、治沙林工程。以黄、渤两海沿岸和瓦房店市西部为重点,建设海防林和治沙林8万亩,植树2397万株。其中,营造海防林5万亩;营造治沙林3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开发区、长兴岛、花园口)
  
  7.矿坑植被修复工程。以新老城区、渤海城市组团、黄海城市组团为重点,建设废弃矿坑生态植被修复工程10处,栽植树木20万株,治理面积2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兴岛)
  
  8.干杂果经济林工程。在庄河市和普兰店市,建设板栗、榛子生产基地2.4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普兰店、庄河)
  
  9.森林公园(植物园)工程。建设和完善以西城、英歌石、大连湾为重点的标准高、规模大、设施好的森林公园或植物园。(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高新园区)
  
  10.林木种苗繁育工程。新建百亩以上规模化苗圃18处,总面积2000亩;改造百亩以上规模化苗圃20处,总面积3000亩。重点建设华山松、白皮松、日本黑松、日本落叶松、银杏、柳树等6大特色林木种苗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甘井子、旅顺口、金州、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海、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花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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