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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京司发[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0
【实施时间】 201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批准成立“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9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2号楼1703
  
  分所负责人:张如
  
  分所派驻人员:张如夏静刘仕国
  
  二、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住所、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派驻人员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登记。
  
  四、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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