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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21
【实施时间】 2010-0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6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工作大局,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为实现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动议、方案选择、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方式、公布形式等环节预先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并严格实施。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 完善政府立法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更多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和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机制,选择1-2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推进政府立法“立、改、废”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相关起草部门负责)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工作,逐步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梳理。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类比制度,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完成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和监督。组织开展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选,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与国务院部门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各部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科技防腐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编制江西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登记并联审批。(省工商局、省直有关部门、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全省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建设。(省发改委、省工信委负责)。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按照市县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抓紧相关制度建设。对已建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把握制度建设前后有关工作的不同变化,对相关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大对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探索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公众查询、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申请,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七)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落实行政争议信访件转办工作制度,提高行政争议信访件转办数量和办理效率。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省信访局、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的运用。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开展典型案例评析。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省政府法制办负责)。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省司法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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