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党纪[2010]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纪委(纪检组): 现将《2010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社会关切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推动经济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以保障省委关于强基础、调结构、提效益、惠民生、促和谐等重大决策措施落实为重点,加强对“一棚一草”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三供两治”、建筑节能减排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服务、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过程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追究决策严重失误、工作严重失职等领导责任。 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协助党委(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深入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要加大对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强政风情况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效能投诉工作,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作风飘浮、敷衍塞责、虚报浮夸等问题。加强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明的纪律和有效的措施保证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要认真整治奢侈浪费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切实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分层分岗教育,抓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人员以及负责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对廉洁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窗口、进公园等活动,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面和影响力。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纪委廉洁自律“五个严禁”规定,狠刹送礼送钱收受礼金不正之风,严肃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和举报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集资建房、超标准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建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