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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市文明办
【发文字号】 武市文明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2、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组织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要以市民教育为基础,以城市管理为重点,机关干部要带头,行业部门要先抓,文明单位要垂范,党、政、军、民齐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好精神文明建设主阵地的作用,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礼貌月”活动结合起来,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刊播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先进典型,倡导文明新风,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不文明现象,努力营造讲文明、讲秩序、讲卫生、树新风的浓厚氛围。
  
  3、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安排,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落实活动任务,确保各项活动深入开展。整个活动月期间,各级文明办要深入现场,搞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注意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广泛收集信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力求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要将反映活动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wswmb@163.com,联系电话:2210691),作为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依据。同时,市文明办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进行推广宣传。
  
  
武威市文明办
  
  2O1O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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