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株洲市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函[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78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株洲市2009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株洲市2009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株政函〔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旅游行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鼓励先进,经基层推荐,组织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炎陵县人民政府等11个先进单位和谭艳等21名先进个人(嘉奖)给予表彰,希望全市旅游行业向先进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发展意识,着力打好“旅游升温战”,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株洲市2009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株洲市2009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株洲市旅游工作先进单位(11个)
  
  炎陵县人民政府茶陵县人民政府炎帝陵管理局云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株洲华天大酒店 株洲国宾酒店 株洲金龙大酒店 株洲西苑宾馆 攸县海悦国际大酒店 株洲环球国际旅行社
  
  湖南华天国际旅行社株洲分公司
  
  二、株洲市旅游工作先进个人(21人,嘉奖)
  
  谭艳、程轶辉、石治国、谭林君、刘小琴、文安民、黄年华、谭曦、王界明、刘卫红、邱克西、许恒、李锦、黄志东、段立新、刘亮明、罗平、刘少林、李艳、刘愈婷、李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