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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纪〔2010〕1号) 各市建委纪委、各行业主管局纪委(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确保中央、省委关于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专项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促使领导干部提高廉政意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对城乡统筹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城镇水污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结构调整、关注民生、资源节约的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抓好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等2项牵头工作,积极做好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4项配合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情况、挤占挪用资金回收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坚决纠正服务不规范、办理时间长、提取手续复杂等问题,严肃处理贪污、挪用、骗提、骗贷公积金等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紧密结合日常行政监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增强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坚决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建设诚信行业和诚信企业活动。四是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继续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出国(境)团组的管理,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和其他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方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为民、务实、廉洁、高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抓好效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实现办事提速提效;大力改进会议、文件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建设系统的政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六、强化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