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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鹰潭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鹰府字[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鹰府字〔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打造承东启西、通江达海、公铁衔接的区域性物流中心”的战略目标,紧密联系鹰潭实际,积极开拓进取,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使全市物流产业克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2009年,全市货运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31970万元,同比增长185.69%;上缴税收11873.74万元,同比增长134.47%;累计新增车辆2850辆,同比增长114.12%;累计新增吨位47275吨,同比增长191.66%;全市货运车辆总吨位达85973吨,同比增长121.45%。
  
  在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中,涌现了一批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积极投身鹰潭物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授予市经贸委、市地税局、市交警支队、市物流办和市运输管理处五个单位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江西铜业物流有限公司、龙虎山东方物流有限公司、金路顺通物流有限公司、路路通物流有限公司、安顺物流有限公司、祥瑞物流有限公司、太阳升物流有限公司、辉晨物流有限公司、信江农机有限公司、余江翔鹰物流有限公司、诚典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企业优胜单位称号;授予余江翔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华、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黄东风鹰潭市物流招商突出贡献奖;授予市运输管理处阮亦彬、市交警支队吴爱胜、市地税局何良元、市国税局高原等四位同志发展现代物流业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要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为鹰潭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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