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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发文字号】 杭卫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3、进一步在全市中医药人员中开展“学经典、做临床”活动。切实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高中医药人员辩证论治的业务水平。
  
  4、组织调研基层(民间)特色门诊(专病、疗法)建设项目,确认一批已被群众认可,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或传承方法,疗效确切,价格低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基层(民间)“特色中医门诊”。适时启动培育扶持计划,通过项目建设,对有一定基础的基层或民间特色(单方、验方、疗法)加以总结、提高和规范,争取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形成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简、便、廉、效的中医特色病种。
  
  5、继续做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建设。做好“十一五”期间9个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和3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检查评估和督导工作。完成14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验收。开展4个省级和6个市级中医“名院”中期评估。市红会医院按期通过“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建设”评估。
  
  6、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和中药房制度管理。进一步提高临床中药饮片使用率,推进中药临床药学,加快中药定量小包装配方推广进程,制定合理、规范应用中成药指南。
  
  六、加快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培养机制
  
  1、有计划选拔市级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为下一轮名中医评选储备人才。
  
  2、开展农村和社区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现状与需求专项调研,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队伍建设面临的严重后继乏人的现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开展第5批市级名中医和第一批市级基层名中医学术继承带教工作。做好我市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人才培养督导检查工作。
  
  4、筹办第11期西学中班,继续选送省级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
  
  5、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轮转及规范化培训理论考试人员的报名输送、培训成绩存档等工作。
  
  6、做好全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省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和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的申报工作。
  
  7、进一步发挥中医类协会的作用,争取4项以上杭州市科协重点学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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