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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2-24
【实施时间】 2010-0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8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决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决定
  
  (梧政发〔2010〕9号)
  
  2009年,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决定对苍梧县政府等30个2009年度安全生产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并以此为新的动力,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力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梧州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名单
  
  苍梧县政府、岑溪市政府、蒙山县政府、万秀区政府、蝶山区政府、长洲区政府、市教育局、市农机化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规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梧州供电局、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广西长洲水利枢纽有限公司、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广西移动梧州分公司、广西日成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广西金茂钛白有限公司、岑溪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新盈特钢有限公司、梧州威诺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梧州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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