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安监发[2010]21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5、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隐患整改资金补助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率要达到100%。
  
  16、组织市(地)安全监管局开展互检互查、省外考察,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17、开展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策研究。分析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原因,总结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研究提出我省机械行业安全监管对策措施建议。
  
  六、牢牢抓住处室和系统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18、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利用省局视频会议系统,对战线干部进行培训,宣传法律法规,讲解规范标准,部署重大方针政策,交流先进经验。
  
  19、建立政务信息网络交换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作用,建立全省对口科室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传递交流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0、树立安全生产 “零”起点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处(科)室基础建设,努力做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争创学习型处(科)室,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风正气顺、干劲十足的和谐型处(科)室。
  
  七、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