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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函发展[2010]13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林板一体化建设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林板一体化建设项目部分内容变更的函
  
  (闽经贸函发展〔2010〕137号)
  
  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
  
  你司福人公司〔2010〕17号文悉。你司年产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林板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经我委以闽经贸备〔2009〕K00036号同意备案。现你司提出项目名称和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申请,经研究,我委同意该项目名称由“年产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林板一体化建设”变更为“年产21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部分原材料来源于“福人木业速生丰产林基地一期工程出产的纤维材补充”改为“公司现有生产线原料供应补充”。其余内容不变。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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