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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8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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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符合条件的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公共财政和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强对农村小连锁工程建设的扶持,各级相关部门要在贷款、贴息、补助、减免、奖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建设。
  
  (三)加强对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的管理和服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为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服务的意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对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引导,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完善对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经营户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对因违规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要解除加盟连锁关系。
  
  (四)发挥新华书店的主体作用。各级新华书店作为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建设的主要力量和责任主体,要做好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小连锁网点的技术支持、平台保障、货源供应,为经营者提供计算机业务系统操作辅导和平台维护、货源采购、门市陈列、宣传营销等全方位的服务。要切实履行国有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舍得投入、注重孵化。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应设立专项资金,为小连锁网点统一配置计算机硬件设备;各市、县(市、区)新华书店要在服务车辆、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保障各小连锁网点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要把推进农村小连锁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新华书店经营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鼓励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经营户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各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经营户负责提供出版物经营场所和经营人员。要规范小连锁经营行为和进货渠道,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决不出售违禁、非法出版物。要提升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手段,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别是要通过主动送书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拓展经营空间,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
  
  (六)积极拓展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建设渠道。鼓励民营书店及社会发行渠道积极参与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建设。特别是要引导具有较大规模、较强经营能力和连锁经营水平的发行单位,积极发展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为扩大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覆盖面、繁荣农村出版物市场发挥应有作用。
  
  (七)营造良好的出版物市场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坚决取缔出版物非法经营活动和游商摊贩,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依法保护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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