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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2010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遂公党委[2010]11号) 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全面加强公安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组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市委宣传部对干部理论教育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三项制度”的战略部署,努力构建学习型警队,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健全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中心组成员的知识水平和尽职履责能力。 二、学习内容 2010年,党委中心组要围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共分十二个专题: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二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观道路。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四是坚定不移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是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便民、利民、为民上狠下功夫。七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八是全面加强公安文化软实力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九是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完善惩防体系。十是深入学习领会“绿色遂宁、健康遂宁、和谐遂宁、现代遂宁”战略,进一步增强全市巧实力。十一是学习把握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维护好全市治安大局,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十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科技、经济等领域知识的再学习,不断提高中心学习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 三、学习组织及形式 (一)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因事不能参加,委托常务副局长主持。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月安排集中学习1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自学由个人灵活安排。提倡利用工作之余一边学习一边思考,在自学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中心组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并采取自学等形式进行补课。 (五)中心组开展的学习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专用笔记本、有考勤、有学习动态反映等。 (六)要做好理论学习资料的归档工作,整理好理论学习的原始材料,适时编发学习简报。 四、学习要求 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通过局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公安民警形成崇尚学习、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 (一)抓好自学调研。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丰富自学载体,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有2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拟写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并至少有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二)创新学习形式。集体学习采取专题研讨、学议结合、重点发言、专家辅导和互动探讨等方式进行,把读(书和文件)、听(专家辅导和录音辅导)、看(电视片和录像片)、走(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说(集体讨论和经验交流)、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有机结合起来,力求每次都突出一个重点,贯穿一个主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确保实效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市委宣传部继续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为此,市局党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完备、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促进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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