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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27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0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方案

  
  近年来,通过开展以卫生创建和改水改厕为载体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改善,群众文明卫生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多种疾病的传播与流行,保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管理不到位,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与群众的健康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脏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传染病仍呈季节性高发态势,新型传染病的入侵及地方病、寄生虫病时有发生,对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进一步改变城乡卫生面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等新发高发传染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倡导卫生行为,控制疾病传播,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二、行动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落脚点,以清洁行动为抓手,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大力宣传健康卫生理念,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争取用2年时间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变化,确保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卫生意识、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三、行动内容
  
  (一)着力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在城市重点抓好街巷道路和居民小区卫生保洁,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现象和卫生死角,保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靓丽。在农村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三大堆”(柴堆、粪堆、土堆),搞好家庭和庭院卫生。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将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
  
  (二)着力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在有条件的农村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镇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一清理、收集、处理。努力在全市城乡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城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乡镇所在地、卫生院及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推广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三)着力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行之有效地“门前三包”制度。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加快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保证饮水安全。
  
  (四)着力加强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大力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做到整洁有序、清洁卫生。加强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和学校、医院、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等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严防疾病传播。
  
  四、实施步骤
  
  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共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0年1月至3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区、各部门根据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以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为主题,全面开展整治行动,逐项抓好重点整治任务的落实。市爱卫会将在2010年7月、2011年8月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树立典型,交流经验,促进整治。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为总结评比阶段。市爱卫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并对整治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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