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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清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上下配合、全民参与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密切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爱卫办要负责协调各有部门,研究制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建立起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三)强化考核。各县(区)、各部门要量化工作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实施计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考核并向社会公布活动进展情况。市爱卫会将适时组织人员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保障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爱国卫生清洁行动的投入,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资助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全市爱国卫生清洁行动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