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安监办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5-21
【实施时间】 2010-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度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2009年11月1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7号)施行以来,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克服困难,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2010年5月10日,全省累计申报企业502家,其中,哈尔滨35家、齐齐哈尔2家、佳木斯187家、大庆12家、鸡西94家、双鸭山54家、伊春93家、鹤岗20家、黑河5家,牡丹江、七台河、绥化、大兴安岭、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没有1家企业完成申报(详见附表1)。根据全省申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未进行申报上报的要一步加大申报工作力度,加快申报进度。牡丹江、七台河、绥化、大兴安岭、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要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本地工业企业加快申报工作,重点推进。
  
  二、深入调查研究,尽快掌握本地申报企业情况,各地应根据附表2提供的全省工业企业法人数量行业分布情况及加油站、油库数量,尽快掌握企业名单。具体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加油站、油库名单可从省局索取,或到当地统计部门索取。
  
  三、各地应加强申报工作的业务学习,掌握申报审查业务知识。
  
  联系人:宋明杨;
  
  联系电话:0451-87018033。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