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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加强基础工作。抓好节能监察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涵盖各县(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节能指标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加大节能培训力度,开展县(区)节能执法人员现场培训,全年组织能源管理负责人、重点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和节能执法人员培训200人次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决战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2010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最大限度争取省级资金对我市节能技改项目的支持,进一步用好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领域;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三)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市、县(区)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逐步形成政府节能管理、执法监察和节能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基层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四)加大调控力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按照《南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的规定,把好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关;实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与项目审批挂钩制度;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12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日常节能监察;加强重点节能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规的案件。 (六)开展节能表彰和宣传。表彰一批在2009年度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继续抓好全民节能行动,重点抓好汽车限牌出行、领导亲身体验和政府机关带头节能等活动;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产品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节能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我市节能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取得的巨大成果;推动各新闻媒体加大节能报道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