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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2-12
【实施时间】 2010-0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去年秋季以来,我州气温异常偏高,降水异常稀少,大部分县市出现秋旱连冬干接春旱的“五十年一遇”异常干旱气候,小春田管和抗旱保春耕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抗旱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旱情发展,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当前的抗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加大抗旱投入,强化保障手段,落实应对措施,积极筹划,提早部署,切实做好抗御冬春连旱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机制到位、措施到位,努力减轻干旱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二、全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旱区群众欢度春节
  
  各县市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目标,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具体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乡镇及相关部门。对饮水困难情况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千方百计广辟水源,采取蓄水、打井、拉水等各种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旱区每户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三、着力加强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做好大春生产用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旱情形势发展和抗旱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和现有抗旱水源的统一调配,在全面分析城乡生活、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等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制定输、蓄、用水方案,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细化措施、分类指导。各县市水务部门要做好今年大春生产用水的各项安排,实行量水定栽,做细栽插用水计划,逐田逐地落实大春生产用水,确保大春生产顺利开展。
  
  四、切实加强抗旱指导服务工作
  
  各县市政府、抗旱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旱情及抗旱工作动态,加强监测分析,提出抗旱对策,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增强工作主动性,为旱区群众提供好送水、浇地等抗旱服务,确保旱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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