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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3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市安委办对今年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认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感
  
  近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增强责任感,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督促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自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有关企业要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储存仓库和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地毯式”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场所(配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要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等)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品储存库等)的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于近期组织抽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将予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周密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在建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上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按要求上报。
  
  四、制定预案,未雨绸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
  
  各有关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要求,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配备应急物资,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工作,并认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置。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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