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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规范管理,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认真督促、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提升应急预案的水平。要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编号、档案管理等制度,通过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全面掌握分析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情况,逐步实现应急预案动态化管理,努力实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宣传,提高服务质量。要通过发文件、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向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法规、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申请备案工作提供方便,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定期将应急预案审查备案情况进行公示,指导重点和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加强应急预案衔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要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迅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进行检查督促(联系人:代前中,电话:0871-8025254)。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表(略)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