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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办[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2-11
【实施时间】 2010-02-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铁山港工业区涉及岸线使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马飚主席在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北部湾经济区的大港口建设,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铁山港区1#-2#泊位建成的基础上,全力集中建设3#-16#等14个大型深水码头,争取3-5年将北海铁山港区打造成为亿吨大港。
  
  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岸线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要资源,为科学、合理、有效、有序的利用和管理,自治区政府已成立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岸线审批与管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牵头,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国土厅(海洋局)、交通厅、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对涉及岸线使用项目进行审批。
  
  2010年2月5日,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交通厅在南宁就铁山港工业区岸线利用现状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要求我市按照“真干真支持,大干大支持”的原则对铁山港工业区岸线使用项目进行研究调整。为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沿海岸线的利用、审批和管理,我市将对铁山港涉及使用岸线的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清理、调整,请各项目业主按照以下几方面提供相关材料:
  
  一、项目的各项批文:包括项目批复、规划许可、用地用海审批、环评批复、岸线使用批复等所有项目批复文件。
  
  二、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申请报告书、环评报告书等有关设计文本和批复审查意见。
  
  三、项目进展情况:提供截止2009年底前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投资额等具体情况。
  
  四、项目使用港口岸线的必要性:项目所需的货物吞吐量,包括货种、运量、运输方式,以及申请配套业主码头的必要性分析。
  
  五、建设计划:提出完成前期工作计划安排,开竣工时间计划安排,港口建设计划安排等,并详细说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产值、税收、就业人数等有关经济指标。
  
  六、建议、意见以及需要北海市、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事项:对本投资项目涉及使用码头岸线的规模、吨级、用途等提出具体意见和调整建议,以及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北海市、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事项。
  
  请各项目业主本着高度负责、真实客观、统筹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及时组织材料,并于2010年2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盖章后报市北部湾办,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市北部湾办邮箱(bhbbwb@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铁山港区岸线使用情况汇总表(略)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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