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2-10
【实施时间】 2010-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天津领先宝广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定点资质的批复
天津领先宝广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 你单位关于定点资质更名并迁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原天津领先合作宝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药店名称已变更为天津领先宝广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考虑到更名后药店功能、地址等未发生变化,确认天津领先宝广医药有限公司大药房为定点零售药店。 此复。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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